離婚後,家庭會發生很多變化。 如果您有孩子,離婚對他們的影響也將很大。 當父母離異時,尤其是年幼的孩子可能會感到困難。 在所有情況下,對兒童穩定的家庭環境造成的傷害應盡可能小。 與孩子們就離婚後的家庭生活達成協議是重要甚至是法律義務。 可以與孩子一起完成的程度顯然取決於孩子的年齡。 離婚也是兒童的情感過程。 孩子通常忠於父母雙方,在離婚期間通常不會表達自己的真實感受。 因此,它們也值得特別注意。
對於年幼的孩子,一開始不清楚離婚對他們的意義。 但是,重要的是,孩子們必須知道自己的立場,並在離婚後能對生活狀況發表意見。 當然,最終決定的是父母。
育兒計劃
法律通常要求離婚的父母制定育兒計劃。 在任何情況下,對於已婚或有註冊合夥人(有或沒有共同監護)的父母,以及有共同監護的同居父母,這都是強制性的。 父母身份計劃是一份文件,其中父母記錄了有關行使父母身份的協議。
無論如何,育兒計劃必須包含有關以下方面的協議:
- 您如何讓孩子參與製定育兒計劃;
- 您如何劃分照料和教養(照料規則)或如何與孩子打交道(進出規定);
- 您如何以及多久互相提供有關您孩子的信息;
- 如何在重要主題上共同做出決定,例如學校選擇;
- 照料和養育費用(子女撫養費)。
此外,父母還可以選擇在育兒計劃中包括其他約會。 例如,作為父母,您認為在養育,某些規則(就寢時間,家庭作業)或處罰觀點方面很重要。 關於與兩個家庭聯繫的協議也可以包括在育兒計劃中。
護理規定或聯繫安排
育兒計劃的一部分是照料法規或接觸法規。 擁有共同父母權的父母可以就照護安排達成協議。 這些法規包含有關父母如何劃分照料和養育任務的協議。 如果只有一位父母擁有父母的權力,這稱為聯繫安排。 這意味著沒有父母權力的父母可以繼續與孩子見面,但父母對孩子的照料和養育概不負責。
制定育兒計劃
在實踐中,通常會發生父母無法共同達成有關孩子的協議,然後將其記錄在育兒計劃中的情況。 如果您無法與前伴侶就離婚後的父母身份達成協議,則可以致電我們經驗豐富的律師或調解員。 我們很樂意為您提供建議並製定育兒計劃。
調整育兒計劃
通常,多年後需要調整育兒計劃。 畢竟,兒童在不斷發展,與他們有關的情況可能會改變。 例如,考慮一下其中一位父母失業,搬家等情況。因此,最好事先同意,例如,每兩年對育兒計劃進行一次審查,並在必要時進行調整,這是明智的選擇。
贍養費
你和伴侶有孩子嗎,你分手了嗎? 這樣,您的撫養義務便得到了照顧。 您是否已婚或僅與前伴侶同住並不重要。 每個父母都有義務在經濟上照顧他或她的孩子。 如果孩子與您的前伴侶住得更多,您將必須為孩子的撫養做出貢獻。 您有維護義務。 撫養子女的義務稱為撫養子女。 撫養兒童的工作一直持續到兒童21歲為止。
最低子女撫養費
子女撫養費的最低限額是每個孩子每月25歐元。 僅當債務人的最低收入時才可以使用此金額。
最大子女撫養費
沒有最大的子女撫養費。 這取決於父母雙方的收入和孩子的需求。 a養費永遠不會超過這一需要。
索引兒童維護
兒童撫養費每年增加。 司法部長每年確定子女撫養費增加的百分比。 在實踐中,這稱為lim養費索引。 索引是強制性的。 支付a養費的人必須在每年的XNUMX月應用此索引。 如果不這樣做,有權得到撫養的父母可以要求賠償差額。 您的父母是否收到a養費,而您的前伴侶拒絕索引lim養費金額? 請聯繫我們經驗豐富的家庭法律師。 他們可以幫助您聲明過期索引。 最多可以在五年前完成。
護理折扣
如果您不是有愛心的父母,但確實有探望安排,這意味著孩子經常與您在一起,那麼您就有資格享受照護折扣。 此折扣將從應付的撫養費中扣除。 折扣金額取決於探視安排,在15%至35%之間。 您與孩子的聯繫越多,支付的lim養費就越少。 這是因為如果孩子們經常陪伴您,您將承擔更多的費用。
18歲以上的兒童
您孩子的撫養義務一直持續到21歲。從18歲開始,孩子才年輕。 從那一刻起,就子女撫養而言,您不再與前合夥人有任何關係。 但是,如果您的孩子18歲,並且他或她停止上學,那就是停止孩子撫養的原因。 如果他或她不上學,則可以全職工作並養活自己。
改變a養費
原則上,關於撫養子女的協議將繼續適用,直到子女年滿21歲為止。 如果在此期間發生影響您支付能力的變化,也可以相應調整子女撫養費。 您可以考慮丟掉工作,賺更多的錢,改變聯繫方式或再次結婚。 這些都是審查the養費的原因。 在這種情況下,我們經驗豐富的律師可以進行獨立的重新計算。 另一個解決方案是召集調解人一起達成新協議。 我們公司經驗豐富的調解員也可以為您提供幫助。
共同撫養
孩子通常在離婚後與父母之一一起生活。 但這也可以有所不同。 如果父母雙方選擇共同育兒,則孩子與父母雙方交替生活。 同居是父母離婚後或多或少平等地分擔照顧和養育任務的情況。 然後,孩子們與父親和母親同住。
良好的諮詢很重要
考慮共同育兒計劃的父母應該記住,他們需要定期相互交流。 這就是為什麼重要的一點是,即使在他們離婚後,他們也能夠互相協商,以便溝通可以順利進行。
在這種為人父母的形式中,孩子與一個父母在一起的時間與與另一個父母在一起的時間差不多。 對於孩子來說,這通常是非常愉快的。 通過這種形式的育兒,父母雙方都能從孩子的日常生活中受益匪淺。 這也是一個很大的優勢。
在父母開始共同父母監護之前,他們需要就一些實際和財務問題達成共識。 有關這些的協議可以包含在育兒計劃中。
護理分配不必精確地為50/50
在實踐中,共同育兒通常是幾乎相等的護理分配。 例如,孩子有一位父母三天,另一位父母四天。 因此,不需要護理的分配精確地為50/50。 父母要看真實的東西,這一點很重要。 這意味著30/70的劃分也可以視為共同育兒安排。
費用分配
合作育兒計劃不受法律約束。 原則上,父母應就自己承擔的費用和不承擔的費用達成協議。 可以區分 自己的 成本和成本 分享。 自費 定義為每個家庭自己承擔的成本。 例如租金,電話和雜貨。 分擔的費用可能包括一名父母代表子女所承擔的費用。 例如:保險,訂閱,捐款或學費。
共同父母撫養費
通常認為,在共同育兒的情況下無需支付a養費。 這個想法是錯誤的。 在共同育兒方面,父母雙方為子女支付的費用大致相同。 如果其中一位父母的收入比另一位父母高,則他們可以更輕鬆地負擔孩子的費用。 因此,預計收入最高的人仍會向另一位父母支付子女撫養費。 為此,我們經驗豐富的家庭法律師之一可以計算a養費。 父母也可以在這個問題上達成共識。 另一種可能性是開設一個兒童帳戶。 為此,父母可以按比例每月付款,例如子女津貼。 隨後,可以為該帳戶的孩子支付費用。
您是否打算離婚,並且想為您的孩子安排盡可能多的一切? 或者離婚後,您在子女撫養或同居方面仍然有問題嗎? 不要猶豫,聯繫律師 Law & More。 我們很樂意為您提供建議和指導。